回想自己當迷妹近十年心得,能讓粉絲心碎滿地的有三怕:一、怕緋聞,二、怕醜聞,三、怕成員異動,這其中最害怕就屬第三項,當團體中面臨有成員離去問題又或是團體無法繼續活動時,最讓人難以接受與面對。
2014年5月16日EXO成員Kris(吳亦凡)向經紀公司SM提出解約訴訟,為EXO歌迷投下一顆震撼彈,也引起韓國演藝圈裡各家粉絲間關注與討論,無論事件後續如何發展,網路言論的真真假假,此時此刻敏感時機,我不想也不願多談,不過倒是想藉此機會和大家聊聊關於韓國娛樂公司經營粉絲文化這件事,和大家分享一些我的看法。
韓團厲害是重於包裝?錯!他們經營的是文化
經營粉絲的極致就是當它能為一種「文化」時,所以幾乎韓國團體的粉絲都有專屬的名字( EX:BIGBANG的粉絲名稱叫VIP)、專屬的應援色或應援手燈(EX:H.O.T的應援色為白色),不過這些都僅屬於最基本的「經營」。更厲害的一點,會朝向價值觀方面而努力,「標語」是最常見的方式,會隱含對於明星與粉絲之間所共同擁護的價值觀和信念,這些多半是由粉絲自己所創造出來或是由明星口中說出的話,(像是神話歌迷說過的「一日為Fan,終生為Fan」),而這些經紀公司也樂於型塑或配合這種具有集體意識與行為的粉絲文化,去強化粉絲對於這團體的認同感,增加粉絲彼此間的向心力,這其中目的不外乎就是希望藉由「粉絲文化」的這股力量,短期則是轉化成為實際上的購買行為或是增加團體在娛樂市場上的影響,長期來看也能替團體維繫生命力。
粉絲為什麼哭泣又為什麼憤怒?都是「認知失調」惹的禍
「認知失調」簡單來說是指兩種相斥的想法所引發的不安感,在粉絲文化當中「價值觀」與實際上明星或經紀公司的「行為」互相矛盾時,也容易讓粉絲們產生這種現象,此時經紀公司若是未能處理得宜,很容易產生的衝突。回顧韓國粉絲文化發展的歷史中,最嚴重的衝突行為就屬始祖偶像之一的水晶男孩解散時,憤怒粉絲的砸毀媒體座車,而近年令許多歌迷還有些許印象的就是2009年2PM隊長朴宰範退團事件,造成大批歌迷走上街頭靜坐抗議,以實際行為表達對經紀公司的不滿。
經營「粉絲文化」固然會為經紀公司帶來好處,但同時也可能產生衝突,雖然回顧韓團歷史中,真正有「戰勝」經紀公司成功的偶像團體,目前也只有god (註1),畢竟經紀公司要明白打造明星是一回事,經營粉絲的「人心」又是另一回事,畢竟「人心」一旦傷害,信任產生質疑後,在怎麼修復還是會留下傷痕,而最後果會由誰來承擔,至少就韓團歷史發展的角度而言,是經紀公司與明星居多啊。
註1:當年隊長朴俊瑩不聽從公司安排,被要求退出god,其餘成員發表聲明力挺朴俊瑩,歌迷則聯合抵制經紀公司與贊助商品,迫使經紀公司收回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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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kpopn、維基百科、圖片來源:yonhapnews、star.mk、 news.zum、sportscho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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